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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被执行人即日起不如实申报财产将被严惩

责编:bjb   来源:   中国法新网  更新时间:2018-05-11 14:34

  西宁5月9日电 (记者 胡贵龙)9日15时,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青海省人民检察院、青海省公安厅联合发布通告,要求凡负有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应自今日起至6月8日前主动到法院如实申报财产,逾期未履行者并拒不执行人员将根据情节做出相应制裁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日,青海公检法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依法打击规避和抗拒执行人员》的通告。依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开展集中打击拒执违法犯罪行为专项集中行动。

  通报称,被执行人应接受、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不得规避、妨碍、抗拒执行。逾期未履行并具有拒绝申报财产、虚假申报财产,隐匿、转移、毁损、非法处置查封财产、人为设置障碍等妨害执行情节的,将视情节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罚款、拘留等制裁措施。

  通告指出,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致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或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或妨害公务罪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审查后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将依法判处刑罚,严肃追究被执行人或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通告强调,法院将会依法对拒不执行人员采取网络查控、住所搜查、强制审计等执行措施。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嫌疑人,法院将会同公安机关以及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住所搜查、联合惩戒、上网追逃等措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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