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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相片不满意可重拍三次

责编:bjb   来源:   中国法新网  更新时间:2018-11-30 22:43

  本报讯(记者 任珊)今后,如果大家办居民身份证时,对相片不满意,可以申请重新拍照3次,从中优选满意相片。公安部昨天介绍施行深化治安管理“放管服”改革便民利民6项18条措施,方便群众、企业办事创业。

  据介绍,新措施涉及简化企业开办程序、压缩开办时间,减轻企业经济负担,减免企业办事证明材料,建立企业内部安全随访制,为群众办理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提供便利服务,优化户政管理服务等事项。

  即日起,居民身份证相片可以“多拍优选”。群众如果对拍摄的居民身份证相片不满意,可以申请重新拍照3次,从中优选满意相片。办理过居民身份证的群众,2年内再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可以使用原相片信息办理。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04年全国开始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至今,累计制发二代证超过18亿张。“在居民身份证使用过程中,有时会出现证件有效期已满而群众并未注意到,导致无法正常办理相关权益事务的情况。”该负责人称,各地公安机关将梳理掌握本地户籍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限信息,群众身份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将通过微信、短信平台等多种方式提醒群众及时换领新证。

  相关公安机关将为企业集体用工、急需用证的高考考生等开设办理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绿色通道”。集体用工企业,高考、各类职业资格考试考生等急需用证的群众,可以通过各地公安机关建立的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办理“绿色通道”,享受优先受理、优先上传信息、优先制证服务,确保及时领取证件。

  在简化企业程序、减轻企业负担方面,有多条措施涉及印章刻制。例如印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办理时限,不超过7个工作日;公章刻制备案不再由用章单位办理,企业登记办理营业执照时,由市场监管部门一并采集印章刻制相关信息、推送至共享平台。用章企业符合规定申请刻制印章,印章刻制单位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印章刻制等。

  公安部要求,全面停止收取印章刻制单位入网费、服务费,严禁强制换章、垄断经营。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公安部研发了印章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和印章刻制单位客户端备案软件,免费提供基层公安机关和印章刻制单位安装使用,同时明确要求各地全面停止收取入网费、服务费等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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