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中国法新网[cnfxw.net],中国法制新闻网站领跑者!网站地图 添加收藏 设为首页
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业界 > 公安 >

3名毒枭兄弟被抓,均用正当生意掩护还出资修路

责编:bjb   来源:未知   中国法新网  更新时间:2018-03-29 11:58
本文图均为 平安广州微信公众号 图
本文图均为 平安广州微信公众号 图

  原标题:广西毒枭黄氏三兄弟团伙覆灭,贩毒网络曾辐射全国多个省市

行动迅速
行动迅速
现场抓捕堪比电影
现场抓捕堪比电影

  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今天(3月29日)通报:近日,广州、广西钦州、黑龙江绥化等地警方联合出击,以雷霆万钧之势,一举歼灭一个以黄氏三兄弟为首,横跨两广、辐射全国多个省市的家族式特大贩毒网络,侦破公安部毒品目标“2018一号专案”,打响了广州2018年禁毒重点整治外流贩毒工作的第一枪。

  1月22日,在公安部禁毒局、广东省公安厅禁毒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禁毒总队、黑龙江省公安厅禁毒总队协调指挥下,广州、钦州警方发起禁毒集群战役,联合广西南宁、黑龙江绥化等地警方,在广州、东莞、钦州等地同步收网,抓获以广西钦州灵山籍人黄×勇、黄×清、黄×支三兄弟为核心的涉毒嫌疑人35名、聚众赌博嫌疑人19名,现场缴获毒品海洛因11块约3.85公斤、冰毒3公斤,查扣涉毒资产一大批。初步查证该贩毒网络密谋实施的8宗作案事实,涉及贩运海洛因131块45.85公斤、冰毒6公斤。

  打总体仗联手仗合成仗

  合成作战整体发力打击优势逐步显现

  2016年以来,广州警方依托公安部打击外流贩毒工作机制,深化省公安厅“请进来,打出去”,对毒品犯罪实施全链条打击的战略思想,根据局领导提出的“打团伙、摧网络,追毒源、断通道,抓毒枭、缴毒资”指示精神,及时作出相关工作部署,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针对地域性外流贩毒活动,先后与广西南宁、钦州、崇左,湖南、贵州等地建立了协作平台,确立了“联合打击,无缝对接,联侦联控,战果共享”的打击机制,将打击触角向毒源地和流向地延伸,使跨市、跨省区的联合侦办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尤其是针对毒品走私通道、地域性外流贩毒活动,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联合经营,循环打击,务求切断毒品走私通道,减缓广州市毒品危害。

  广州与钦州等地警方搭建起联合打击的良好协作平台,为各方创造了快捷便利的工作条件,并很好地解决了以往一点对多点、以一地对多地的问题。通过互通信息、互派人员、互补资源等措施,形成合成作战的打击模式,打“总体仗、联手仗、合成仗”,实行“联合经营、共同打击、证据共享、整体起诉”,整体发力的打击优势逐步显现,成功破获了一批重特大毒品案件,打击毒品犯罪效能有了大大提升,实现了“从打‘马仔’到打毒枭”“从打运输环节到全链条打击”和“从打个案到打类案”的三个转变,有力打击和震慑了毒品犯罪。机制建立起不到一年的时间,广州先后与广西南宁、钦州等地合作,仅广西灵山籍外流制贩毒团伙就打掉4个,抓获涉毒嫌疑人86名,缴获各类毒品约83公斤,查扣毒资900余万元。

  两地开启协作机制同步深入侦查

  三兄弟为首的特大贩毒网络浮现

  2017年7月,广州警方在侦查中发现,追踪了近两年的一贩毒嫌疑人曾出现在增城。经调阅历史资料发现,辽宁抚顺、广西崇左等地警方侦破的几宗历史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均指向他——黄×清。随后,警方成立了专案组对该线索展开进一步的调查。

  经过5个月的艰辛侦查,专案组民警基本摸清了黄×清团伙的作案规律。这是一个双向贩毒的团伙,成员有6人,他们从汕尾陆丰购买冰毒、从钦州灵山购买海洛因运输至增城进行分销贩卖。

  黄×清,男,46岁,广西钦州市灵山县人,家有三兄弟,黄×清为老大,老二黄×勇,老三黄×支。警方初步调查时,并未发现老大和老三有涉毒嫌疑,但警方并未因此而放弃对他两人的调查。

  起初,警方虽摸清了黄×清团伙的作案规律,但始终未发现黄×清两个弟弟与其贩毒有关联。面对这一情况,专案组民警综合相关信息并经分析研判后,提出应重点以指向黄×清及其“马仔”的历史案件为突破口。

  专案组分成两个小组展开工作,一个小组远赴辽宁抚顺,查知黄×清涉嫌分销2公斤冰毒至抚顺,但未查到黄×清三兄弟相互关联贩毒。另一小组则赶到广西崇左,最终在崇左大新侦破的“赵×会运输100块海洛因案”中找到了突破口。

  广州警方立即将该信息通报钦州警方,两地开启了协作机制并同步展开深入侦查。不久,钦州警方反馈,黄×勇于2017年9月中旬返回灵山,根据侦查情况,其有运输毒品交易的迹象。而据黄×勇被抓后供认,其9月返回老家,是因为广州警方之前在增城连续摧毁了多个灵山籍贩毒团伙,因害怕被警方发现抓获而潜回老家,只是在幕后遥控指挥“马仔”运输、贩卖毒品,很多时候不会让“马仔”直接将毒品带到增城,交易时往往选择其它地市或叫要“货”的人直接到灵山。没想到这一次叫“马仔”将“货”送到增城且做得那么隐秘,还是被警方发现了。

  12月7日,两广禁毒部门在钦州召开案件专题会议,确定成立联合专案组,集中两地资源,对该团伙实施全网式摧毁,并命名案件代号为“2018一号专案”。会后,两地紧密合作,高效融合,快速反应,通过大量调查,终于发现老二黄×勇涉毒的情况及其团伙成员的活动情况。随着侦查的深入,老三黄×支涉毒的情况也被广州、钦州两地警方侦悉。

  至此,广州、钦州两地警方用时一月,基本摸清该团伙生活和作案规律,以黄氏三兄弟为首的横跨两广、辐射全国多个省市的特大贩毒网络浮出了水面。

  借正当生意借行善提高声望掩护贩毒

  发展当地中青年充当贩毒“马仔”

  以黄×清、黄×勇、黄×支三兄弟为核心,三人各自建立了独立的贩毒团伙,但又相互组成一个大的贩毒网络,各自联系不同的上家供“货”和物色不同“马仔”运输分销毒品。

  三兄弟均以经营瓷砖店、寄卖行、超市正当生意掩护贩毒活动,且黄×勇为当地中青年创业联合会副会长,常以特殊身份出资修路、修缮祠堂以提高声望,从而掩饰其犯罪活动,利用其在当地较高的影响力,发展了一批中青年充当其贩毒“马仔”。该团伙成员众多,以灵山县人为主,成员间多为兄弟、叔侄等亲戚关系,结构紧密,分工明确,长期活动于崇左、钦州、广州、东莞、汕尾等地,毒品销往广东省内广州、东莞、云浮,广东省外黑龙江绥化、辽宁抚顺、山西忻州和浙江温州等地。

  以黄×勇为首的贩毒团伙成员最多,有23人,长期往返广州、钦州、崇左等地,主要贩卖毒品海洛因。

  以黄×清和黄×支为首的贩毒团伙分别有6人,成员长期在增城新塘、东莞中堂贩卖毒品冰毒、海洛因。

  创新打法证据攻坚31个抓捕组投入战斗

  广州钦州两地战场全线告捷

  该贩毒团伙历史上犯案累累,人员众多,相互关系纵横交错,联合专案组决定,改变以往打毒品犯罪的传统思维和做法,确定了“以历史案件为基础,打一场证据攻坚战”的收网方案,梳理涉案人员和固定犯罪证据。广州、钦州两地警方经过此案实践,探索出了一个打击毒品犯罪的新方法,根据前期调查梳理历史案件指向黄×清及其情妇吴×,和指向黄×勇及其“马仔”的细微线索,通过查找筛选,层层追踪,抽丝剥茧,最终将团伙成员多、贩毒数量巨大、时间跨度长、影响极其恶劣的贩毒网络全面摧毁。

  12月22日,专案组发现黄×勇的“马仔”谭×发运输毒品到增城。增城警方在新塘设卡查缉,当场缴获海洛因8块,约重2.8公斤,抓获犯罪嫌疑人谭×发。

  2018年1月14日,基于历史案件基本梳理清晰、相关证据链条已固定,全线收网时机已成熟。1月15日,广州派出由多个部门精干力量组成的前战小组奔赴钦州。1月19日,警方掌握到黄×清及其情妇已备好“货”准备在近期运至增城分销,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谢哲元与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黄万军连夜分别在广州、钦州两地主持专案会议,详细部署收网行动。次日,广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支队长雷虎带领禁毒支队、增城区公安分局民警赶往钦州。

  1月21日晚,广州、钦州两地同步集结了31个抓捕组,迅速进入战斗状态。次日凌晨5时许,随着首要犯罪嫌疑人黄×勇在灵山落网,全案收网抓捕行动也随即在广州、钦州两个主战场全面展开。整个收网行动用了两个多小时便顺利完成,拟抓捕目标对象全部到案。

  广州战场:组成20个抓捕组,在增城、东莞抓获黄×清、黄×支等贩毒人员20名,缴获海洛因3块、冰毒3公斤。在东莞抓捕涉毒人员过程中,捣毁涉毒人员参与的聚众赌博窝点2个,抓获19名涉赌人员。

  钦州战场:组成11个抓捕组,在灵山县、钦北区抓获黄×勇、颜×彬、黄×(黄×清长子)等贩毒人员15名,缴获海洛因8块、毒资80多万元人民币。

  在强大的证据面前,以黄氏三兄弟为首的贩毒网络核心成员和主要参与者陆续供认了作案事实。综合历史案件和收网情况,现已初步查证该贩毒网络密谋实施的8宗作案事实,涉及贩运海洛因131块45.85公斤、冰毒6公斤。

  该案的成功告破,不仅体现了警种合成、区域合作的重要性,也丰富了侦破毒品案件的战法,更坚定了广州、钦州等地市、区县多级指挥员、战斗员的信心,协作机制逐步实现从磨合到融合。经过此案的实践,为今后打击毒品犯罪探索出了一套打击外流贩毒全新的方法。下一步,广州警方将与各地兄弟单位深化合作,从“禁毒工作一盘棋”的大局出发,在保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下,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有针对性地对外流贩毒实施严厉打击,为广州和各兄弟城市创建平安有序的城市环境而努力。

  来源:平安广州

分享到:
相关新闻
更多精彩热图

健康

商务合作 法律声明 网站地图 企业邮箱 联系法新网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QQ:1242068646| 您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致函:mr888@163.com| 站长统计
投稿专用邮箱:mr888@163.com| 技术支持:中国法新网
Copyright 2008-2018 中国法新网(中国法制新闻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禁止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本网最佳浏览器为IE8屏幕分辨率为1280*768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京ICP备180875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