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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涉嫌销售伪劣口罩被提审,痛哭悔罪

责编:bjb   来源:北京青年报   中国法新网  更新时间:2020-01-31 09:45
     近日,有网友举报浙江义乌当地有人在销售仿冒“3M”口罩,引发关注,经警方工作,相关人员被刑拘。

    1月30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义乌市人民检察院获悉,邵某某、毛某某以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被批捕。目前通过源头跟踪,侦查机关已将该批售出的劣质仿冒“3M”口罩全部截留并查扣。

 

    1月25日晚,义乌市公安局、义乌市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后在义乌市某地查获涉案劣质仿冒“3M”、“清轻”等品牌口罩共计15万余个,未发现生产加工场所。

    根据义乌市公安局27日下午发布的通报,警方接到线索后,即刻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行动。查明王某成(男,江西余干人)、田某军(男,黑龙江宾县人)通过微信销售仿冒“3M”防护口罩,邵某娟(女、浙江建德人)、毛某娟(女浙江义乌人)等人从王某成、田某军处进货销售给他人。涉案邵某某、毛某某等人因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被义乌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28日,义乌市人民检察院对该案开展提前介入,会同公安机关明确后续侦查方向。

    30日,义乌市公安局将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邵某某、毛某某移送义乌市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并于同日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经查,犯罪嫌疑人邵某某(女,浙江建德人)系外贸从业人员,得知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爆发市场急需口罩,便至义乌寻找货源转手卖出以赚取差价。1月25日,犯罪嫌疑人邵某某先后两次分别从田某某(男,黑龙江人,另案处理)处购置劣质仿冒“3M”口罩共计2万个,并将涉案口罩出售给犯罪嫌疑人毛某某(女,浙江义乌人),销售金额达18万余元。后犯罪嫌疑人毛某某通过微信又将该批口罩出售给他人,销售金额达19万余元。

    目前通过源头跟踪,侦查机关已将该批售出的劣质仿冒“3M”口罩全部截留并查扣。

    30日,检察官提审邵某某时,问道:“你有没有想过如果这批口罩用在了一线医护人员身上,会是怎样的后果?”邵某某痛哭流涕,悔恨地说:“如果是这样的话,我真的把口罩全部烧掉,用我的命换他们。”

    检察官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03年出台的《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邵某某、毛某某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销售伪劣防护产品,将依法从重处罚。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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